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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2 January 2015
该项目为鼓励投资人在安省投资而设立的。获得提名的人士可以向加拿大移民部申请永久居留身份。通常省提名的移民申请会得到加拿大移民部的优先受理。
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投资必须对安大略省经济繁荣具有意义,必须为安大略省创造新的工作职位才符合条件。对现有经营的新投资或扩充也是可以的。投资人(通常指公司)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 投资必须首先获得安大略省政府部门副部长级关于投资和主要职位的正式批准
2. 投资额至少为300万加币
3. 投资必须为安大略省的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5个稳定的全职工作
4. 投资必须遵守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 这项联邦法律不准许政府提名:
· 因为“资产规定”已被提名者,或
· 参与“移民有关的投资设计”者
个人投资者的合格条件
尽管安大略省提名项目是为适合的公司投资者设立的,然而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有资格申请此提名项目。为符合省提名项目的要求,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下面4条有联邦法律规定的额外标准:
1. 必须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
2. 控制或将要控制企业至少33.334%的股份,或在企业中至少投资100万加币
3. 在规定期限过后不会撤回投资
4. 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利息,分红或资本增值
关于投资人提名职位的规定
能够被安大略省提名项目通过的提名职位必须:
1. 为保证该投资具有长期和具有成就所必需
2. 属于加拿大技术职业范畴(NOC 0, A 或B)
3. 为稳定的全职职位
4. 满足现行的工资标准
5. 不影响任何劳资争端的解决,或不会对雇佣的人员造成争议,或对安大略省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雇佣或培训产生不利影响。
要求提名职位必须多于一名
在安大略省投资的公司可以要求多个职位。被提名第一个职位的要求是,必须为安大略省的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5个稳定的全职工作。随后的每个职位要求为安大略省的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1个稳定的全职工作。最多可以有25个职位被提名。
下述表格显示每个投资者可以依据相应工作职位的数量可以要求的提名职位数额:
投资者可以请求的被提名职位数目 |
为安大略省的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
由投资而创造的工作职位数量 |
1 |
5 |
6 |
2 |
6 |
8 |
3 |
7 |
10 |
4 |
8 |
12 |
5 |
9 |
14 |
6 |
10 |
16 |
11 |
15 |
26 |
16 |
20 |
36 |
21 |
25 |
46 |
25 |
29+ |
54+ |
安省提名投资计划的受理费:3500加币。
移民申请费按照联邦移民局的规定缴费。